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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林区法院:以“法”为名守护绿水青山

2023-08-17 06:45:20    来源:甘肃法制报

以“法”为名守护绿水青山

——祁连山林区法院“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相关资料图)

“微风拂面,苗木成行,株株幼苗孕育郁郁葱葱未来希望……”8月11日,在首个国家生态日来临之际,记者在祁连山林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看到,一处复种的幼苗树枝上长出绿色的嫩针叶,一改此前过火后的荒凉景象,眼前的一切又恢复了盎然生机。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2017年祁连山林区法院成立第一天起,就把守护绿水青山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探索生态司法工作机制,建立“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工作模式, 努力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巡回审判

打通办案“最后一公里”

“现在开庭……”2021年6月17日,祁连山林区法院山丹军马场巡回办案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部分地方人大代表及辖区群众前来旁听。此案系山丹军马场巡回办案点挂牌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在休庭期间,法官及辖区公安民警还向旁听群众详细介绍了祁连山林区法院的基本情况和辖区状况,并现场进行了法治宣传。通过现场旁听、以案释法,大家深受感触,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2018年以来,祁连山林区法院在辖区祁连山管护中心等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2021年又在山丹军马场、肃南祁丰、皇城设立巡回办案点,实现辖区诉讼全覆盖,打通办案“最后一公里”。坚持巡回审判制度,对于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尽可能到案发地或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或宣判,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十分注重案件的惩罚教育和示范引导功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祁连山林区法院副院长陈海军说道。

补植复绿

守护绿水蓝天

今年3月,祁连山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王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5月16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参加村里的民俗活动时,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活动用品,活动结束后用石块将火种封盖,在未确定火种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因受风力影响致使火种复燃引燃周边干草,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造成121.69亩林草被烧毁。

由于王某某难以履行赔偿责任,法院创新办案思路,决定采取“以劳代偿”——由被执行人在原地进行补植复绿,通过劳务的方式代替履行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此案是祁连山林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祁连山林区法院认真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不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与生态修复治理有效衔接,先后建设生态修复基地4个。通过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无经济赔偿能力的侵权人指导培训,以多样化、人性化的劳务形式,在修复基地内进行劳动,代偿公益损害赔偿金。目前,到位执行资源损害赔偿款7.4万元,栽种各类林木91300余株。

“通过创新‘易科执行’方式,让违法人员担负该担之责,在亲身参与补植复绿中认真反思,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还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让更多人以此为鉴,自觉成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陈海军介绍说,目前,只要王某某当年种植的林木成活率当年达到90%,第二年保存率为85%的验收标准后,就可以交付林场管理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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